来源:shihu.cc 时间:2016-01-06 编辑: 浏览记录: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公告,批准对合江县“合江金钗石斛”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合江金钗石斛”成为该县继“合江荔枝”“先市酱油”之后的第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据了解,“合江金钗石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密溪乡、先市镇、凤鸣镇、榕山镇等20个乡镇境内海拔300米以上的山林地。“合江金钗石斛”成为地理标志产品后,可有效保护该产品的无形资产价值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提高其知名度,带动当地特色农业发展。(合江台 梁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