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日照4月9日讯 直播带货、电商团购、节日促销……,网购已成为人们的日常消费方式,但消费者网购买到“三无产品”该怎么办?近日,岚山区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21年,家住岚山区碑廓镇的魏某,在某网购平台看中了一款名为“手工石斛川贝柠檬膏”的产品,于是花费407元购买了10瓶。收到产品当天,魏某家人食用后出现了呕吐等症状。
“魏某发现该产品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是三无产品,而且发现该产品原料添加了川贝,还涉及到虚假宣传,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岚山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崔常秀说。
魏某认为该网店销售的食品是不合格产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协商无果后,他将该店铺告上法庭,并要求网店按照“假一赔十”进行赔偿。
崔常秀表示,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网店销售的案涉柠檬膏属于预包装食品,但包装上未标明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的规定。被告网店在案涉柠檬膏包装上标明主治预防感冒、咳嗽、咽喉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71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的规定。
“被告网店生产的案涉柠檬膏 添加了仅能用于保健食品的川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告主张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暨赔偿4070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亦应予支持。”崔常秀说。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食品时,一定要看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要购买,作为销售者,也要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日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记者 顺萍 蔡羽)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5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期抽检14批次酒类产品,2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分类备注1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牛二锅头酒500ml/瓶,42%vol2021-04-14酒类2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百年银星酒450ml/瓶,40.3%vol2020-12-23酒类3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安徽省华皖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银星浓香型白酒450ml/瓶,40.3%vol2019-01-25酒类4安徽漫流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安徽漫流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国臻堂1908石斛酒500ml/瓶 ,52%vol2021-03-17酒类5安徽国韵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桥镇金桥村安徽国韵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中国中药石斛酒500ml/瓶,42%vol2021-04-07酒类6安徽漫流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安徽漫流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浓雅浅醉型白酒500ml/瓶 ,42%vol2021-03-08酒类7六安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南山新区六安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石斛酒(配制酒)42%vol,550ml/瓶2020-07-16酒类8六安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南山新区六安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米斛酒(配制酒)52%vol,550ml/瓶2020-07-16酒类9金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金寨 · 桃岭安徽中合大别山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桑椹米酒500ml×2瓶/盒,≤15%vol2018-12-09酒类10金寨将军酒业有限公司金寨 · 桃岭安徽中合大别山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板栗酒2000ml/瓶,≤15%vol2020-09-25酒类11安徽小吊酒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金寨县天堂寨安徽中合大别山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市小吊酒450ml/瓶,42%vol2019-04-04酒类12六安市玫瑰至尊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集中示范园区三十铺镇凤凰农业园区六安市焜达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玫瑰至尊猴菇米酒490ml/瓶 ,11%vol2018-09-24酒类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512977770@qq.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